Visa卡含普卡、金卡、白金卡、御璽卡、無限卡、商務卡及Visa金融卡。
本活動期間自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止。
本活動期間,凡持Visa卡於參與本活動的特約商店內消費,每滿泰銖500元就享雙倍中獎機會贏得「泰國7日遊」大獎以及麥當勞特別招待券。「泰國7日遊」大獎–包含泰國精選七大奇景之一:
Visa保留修改住宿為同級旅館的權利,毋須事先通知。
每人每天最多可兌換20張抽獎券。
單一獎項之價值上限為美金10,000元,包括:中獎者及一名同行者自所在地區/國家至泰國的來回機票,及泰國國內住宿。
所有抽獎券皆有機會被隨機抽出獲獎。
參加抽獎截止日期:2008年8月31日。
Visa國際組織的代表與泰國觀光局(TAT)的代表將於2008年9月25日於Richmond飯店隨機抽出中獎者。
活動單位將以電話、電子郵件以及/或正式書面通知中獎者。
各中獎者須於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領獎手續。
本活動期間,「泰國7日遊」獎項,每位參加者僅以一次中獎資格為限,不得重複中獎,無論於本活動期間投入多少張抽獎券,其逾一次以上之中獎資格將被取消。
獎項之市值超過泰銖500元時,該中獎者必須依稅法繳納5%稅金。
所有獎項均不得折換現金、轉讓或轉售他人。
任何有關本活動、抽獎及獎項之所有問題及爭論,Visa擁有最終及具約束力之決定權 。
中獎者於接受獎項後,視同接受中獎者的權利義務,包括:接受Visa將其姓名、照片運用於公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