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Visa卡的交易
安全地接納Visa卡
假如您是接納出示Visa咭交易的商戶,請依照以下步驟,驗證每張Visa咭、每名持咭人及每宗交易的合法性。商戶與銷售人員應仔細檢查咭上的保安特徵,然後提出交易認可要求,並取得持咭人的簽名。
妥善的Visa咭接納程序
1. 請核對咭上的保安特徵(請參照下文),並確定咭片未經改動。2.刷過咭上的磁帶,朝著同一方向刷過刷咭機,從而取得交易認可。
3. 檢查認可回應,對下列的特定回應採取相應行動:
| 回應 | 相應行動 |
| 認可 | 要求顧客在消費單據上簽名。 |
| 拒絕 | 將咭歸還給顧客,並要求對方出示另一張Visa咭。 |
| 提交 | 致電收單銀行認可中心,通知接線生您剛收到「致電」或「致電中心」的回應。請跟從接線生的指示。 請注意: 在大部分情況下,「致電」或「致電中心」的訊息僅代表發咭機構需取得額外資料,以認可該宗交易。 |
| 保留 | 請在安全的情況下保留該張Visa咭。假如您懷疑遇上詐騙,請即致電收單銀行認可中心,作出代碼 10(Code 10)的認可要求。 |
4. 核對號碼 – 留意咭上的凸字號碼與終端機顯示的四位數字賬號是否相符。
5. 要求簽名 – 要求持咭人於交易單據上簽署。
6. 檢查簽名 – 確定Visa咭的簽署式樣與交易單據上的簽名一致。
假如您懷疑遇上詐騙,請即致電收單銀行認可中心,作出代碼 10(Code 10)的認可要求。
Visa咭的保安特徵
請按下咭片右面任何一項保安特徵,細閱有關特徵的簡短說明。
處理未有署名的Visa咭
假如簽名欄留空了…
- 要求簽署 – 請持咭人於咭上簽署,並出示現時政府發出的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駕駛執照或護照等(若本地的法律許可作出要求) 。
- 檢查簽名 – 確保持咭人於交易收據上的簽名與咭片、額外身分證明文件上的簽名相同。
- 完成交易 – 假如所有簽名一致,並且取得交易認可,您可繼續進行交易。如果持咭人拒絕在咭上簽署,便不應接受該咭。
若咭上的簽名欄有「See ID」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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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所有簽名一致,並且取得交易認可,您可繼續進行交易。
六大盜用可疑特徵
某些顧客的行徑,可能會令您聯想到信用咭盜用,但不一定表示顧客正進行犯罪活動。最熟悉顧客的,莫過於您本人,所以您應運用直覺作出判斷。
對下列顧客需提高警覺:
1. 不分商品尺寸、款式、顏色或價錢而作大量搜購的顧客
2. 大額購物,但卻沒有提出任何查詢的顧客
3. 結賬時催促您或故意使您分心的顧客
4. 結賬離開後,再度折返作額外購物的顧客
5. 於店鋪休息時間前,催促您儘快完成交易的顧客
6. 拒用大型商品免費運送服務的顧客
香港與澳門 Hong Kong and Mac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