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名稱:
| 「Visa奧運夢想少年繪畫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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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主題:
| 發揮想像力,通過美術作品,表現奧運會對促進不同文化之間的溝通融合所做的貢獻,並表現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主題: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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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舉行時間:
| 由現在起至2008年2月22日(包括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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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 於比賽期間年滿10至14歲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合法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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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準則:
| 大會將按參賽作品的原創性和想像力(50%)以及藝術水準(50%)進行評審,隨作品提交的中文或英文標題也將作爲評審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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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 銀獎(5名)– 各得獎者均會獲頒價值港幣5,000元的繪畫課程獎學金 金獎(2名)– 五日四夜北京之旅(在2008年8月5日至12日)。得獎者及一位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將可親臨現場參觀北京2008年奧運會。大會將負責旅行費用,包括酒店住宿、往返香港與北京的經濟艙機票、指定膳食和部份奧運賽事的門票 全球大獎(1名)– 大會將由世界各地的所有金獎得獎作品中選出「全球大獎」,得獎者及一位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將可前往加拿大參觀2010年冬季奧運會,為期五日四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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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要求:
| - 參賽的繪畫作品不得小於A4紙尺寸(210mm x 297mm),也不得大於A3紙尺寸(297mm x 420mm)
- 參賽作品必須爲原創及手繪平面作品,不可採用任何攝影圖像
- 每份參賽作品需附上中文或英文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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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辦法
| - 參賽者須填寫報名表上所有項目(報名表可於Visa網址http://www.visa.com.hk下載),並獲得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署
- 參賽者須於2008年2月22日當日或以前呈交作品(作品一經邀交,概不發還)
- 每位參賽者均不限參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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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郵寄位址:
| 比賽指定統籌單位: 凱旋先驅公共關係有限公司 香港北角英皇道338號 華懋交易廣場二期3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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