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办单位: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Visa国际组织 2. 承办单位:中国儿童中心 3. 支持单位: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 4. 参赛时间和资格:北京2008 Visa奥运畅想少儿绘画大赛中国赛区比赛的参赛时间为2007年8月2日至2008年2月1日,所有10至14岁的中国公民(1994年2月1 日至1998年2月1日之间出生)均可报名参赛。Visa雇员的子女、Visa会员金融机构雇员的子女、本届比赛主/协/承办单位及其母公司(机构)和子公司(机构)工作人员的子女,以及参与本届比赛组织工作的供应商、赞助商、广告和公关公司等机构工作人员的子女均不得报名参赛。 5. 比赛内容:参加比赛的选手须发挥想象力,通过手工或电脑创作美术作品,表现奥运会对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融合所做的贡献,并表现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主题: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6. 参赛要求:
- 参赛的手工绘画作品不得小于A4复印纸尺寸(210mm x 297mm),也不得大于A3复印纸尺寸(297mm x 420mm);
- 如果是电脑绘画作品,参赛作品文件须为JPEG格式,清晰度为300dpi,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兆字节(2 M),须以光盘或闪寸介质存储,且作品提交后,存储介质将不予返还;
- 每幅参赛作品须附标题及一段50字以内的说明文字;
-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不得提交以往曾发表的作品;
- 电脑绘画作品须为绘画创作,不得包含摄影元素;
- 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商业元素(如广告画面或商标等);
- 同一位选手可提交多幅作品参赛,但须为每幅作品单独填写报名表;
- 本届比赛暂不接受三维艺术作品。
7. 报名及参赛方式:本届比赛中国赛区的比赛分为20个分赛区,比赛为免费报名,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并连同参赛作品和文字说明一同寄到所属分赛区的承办单位,比赛的报名表可在各分赛区的承办单位处领取,也可以登陆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www.olympic.cn 或Visa国际组织中国区网站www.visa.com.cn下载报名表,分赛区设置及承办单位联系方式参见报名表格、教师辅导手册或上述网站。主办单位将不对参赛作品在提交过程中的遗失、迟送、信息不足、字迹模糊、作品损坏、地址错误和邮资不足等情况负责,也不接受存储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电脑作品。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作品包装和运输的相关费用,并承担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受到损坏的风险。邮寄参赛作品的寄出邮戳不得晚于2008年2月1日23:59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参赛作品,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8. 评比标准:提交到各分赛区的作品,由分赛区承办单位于2008年2月2日至2月29日进行初步筛选,每个分赛区于2008年2月29日前向中国儿童中心选送20幅优秀作品,由中国赛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于2008年3月3日至12日在所有分赛区选送作品中评出中国赛区比赛的优胜者。评委会将由主/承办单位三方共同聘请的专家组成。分赛区初步筛选和评委会最终评选优胜作品时,将依据作品的原创性和想象力(50%)以及艺术水准(50%)进行评比,随作品提交的标题和文字说明也将作为评比参考。整个中国赛区比赛将评出大奖6名,金奖14名,银奖100 名,铜奖300 名,各分赛区还将评选出优胜奖100名。评委会的评定为比赛的最终结果。主办单位将以电子邮件、邮政快递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获奖选手。 9. 大奖奖项说明:中国赛区比赛将评选出大奖6名,将与另外17个国家的大奖获得者一起,由一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共同应邀亲临现场,观看北京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将为大奖获奖选手及其家长/监护人提供5天4夜的旅行费用,包括双人间酒店住宿、从离获奖选手所在地最近的机场到北京的往返经济舱机票、北京当地地面交通、三餐和观看部分奥运比赛的门票。大奖价值14,000美元。所有与奖项有关的纳税及其他支出将由获奖者自行承担。如获奖者家长或监护人无法在2008年8月5日至12日之间陪同获奖者到北京旅行,获奖者将被视为放弃奖励。该奖励不得折现或转让。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Visa将从各国大奖选手中选出全球大奖,全球大奖获奖选手及其一位家长或监护人将应邀参观温哥华2010年冬季奥运会,Visa将为全球大奖获奖选手及其家长/监护人提供5天4夜的旅行费用,包括双人间酒店住宿、从离获奖选手所在地最近的机场到温哥华往返经济舱机票、温哥华当地地面交通、三餐和观看部分冬奥会比赛的门票。全球大奖价值14,000美元。所有与奖项有关的纳税及其他支出将由获奖者自行承担。如全球大奖获奖选手家长/监护人无法在2010年2月10日至28日陪同获奖者前往温哥华旅行,获奖者将被视为放弃奖励。除非主办单位单独同意,奖品不得折现或转让。 10. 中国赛区奖项评出后,主办单位将在上述两个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 11. 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及其它事宜。参加此次比赛,参赛者即同意将其参赛作品的所有权益转让给Visa国际组织,包括绘画作品和说明文字的版权等,并同意遵守比赛的相关规定,接受主办单位的最终裁决。参赛作品及用于存储电脑绘画作品的存储介质都将归主办单位所有,不予退还。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被视为授权主办方整体或部分使用、出版其参赛作品,主办方可以通过授权、直接使用、照片等形式将参赛作品用于促销、展示、媒体评论、艺术创作、广告、营销宣传、会展等活动,在使用上不受参赛者任何限制,亦无须向参赛者支付任何费用。获奖者父母或监护人在收到获奖通知后,须于14日内在通知书回执上签名,并将其寄回主办单位,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获奖,主办单位将另行决定替补获奖者。全球大奖获奖者及其家长/监护人必须拥有有效地护照和签证,并能在主办单位指定的旅行期间合法进入加拿大。主办单位声明,参赛选手亦同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雇员、管理人员、董事、股东和代理商将免于任何由于参赛选手参加此次比赛或受领比赛奖项而造成的法律诉讼和法律执行,也不对参赛选手由于参加此次比赛或受领奖项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参赛选手声明和保证,其提交的参赛作品为其原创,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主办单位不对参赛作品可能造成的侵权承担任何责任。 12. Visa保留取消、调整或暂停比赛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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